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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石市科威自控有限公司代理商管理制度
本着携手双赢,共创、共享国产PLC辉煌的理念,为了明确本公司和代理商各自的责、权、利,特制定本管理制度。
第一条:代理范围
1、代理的区域:依据代理商与公司签订的协议来确定。
2、代理的产品:黄石市科威自控有限公司研制的各款PLC,以及代理区域内为OEM客户特制的专用PLC。
第二条:代理商的资格
1、认同科威公司“诚实守信,携手奋进”的经营理念和“振兴民族自动化工业”的奋斗目标。
2、以PLC产品销售和控制系统成套为主要业务方向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具备一定的资信能力。
3、在行销区域内在工控行业有一定知名度,商誉良好。
4、具有PLC编程、安装、调试、售后服务能力,能担当起科威公司PLC产品区域售后服务中心的职责;至少有一至两名技术工程师能为用户和下线经销商提供技术咨询、技术支持。
5、熟悉PLC市场,在行销区域内至少在一个工业领域拥有市场渠道、资源,并取得了一定的业绩;能对代理产品提出具体的市场开拓计划。
第三条:代理商的责任和义务
1、一旦与本公司签订代理合同,即须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,并服从公司的市场管理。
2、在代理协议约定区域内积极宣传和推广科威公司各款PLC产品,积极寻找需特制专用PLC的OEM客户,不断提高销售额和区域内的市场份额,严禁未经本公司书面认可在其他区域内从事各种形式的科威公司PLC产品的推销活动。
3、须保证完成约定的销售目标额(完成的销售目标视地区面积、经济情况而定)。
4、严格执行本公司规定的价格政策,不得随意调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,不得超出公司面价销售公司产品。
5、承担代理区域内的科威PLC产品的售后服务责任。
6、每月提供销售库存统计表(以便本公司及时掌握各地市场情况,协助代理商完成产品的销售)。
7、及时反馈有关市场需求、价格变化、竞争对手情况等信息。
8、代理商的领导层发生变更或改变业务方向时,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科威自控公司。
9、无论代理合同终止与否,均须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。
第四条:代理商的权力和利益
1、享有在代理合同约定的区域内独家经销科威公司各款PLC产品和在代理区域内寻找并管理使用公司专用PLC的OEM客户的权力。
2、享受科威公司各款PLC产品的代理折扣价。
3、超额完成年度销售任务的区域代理商可以获得奖励,并在年底以产品形式发放。
第五条:本公司对代理商的支持和承诺
1、为代理商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支持。
2、为代理商提供必要的营销指导和相关市场信息。
3、保守代理商的商业秘密、技术秘密。
4、为代理商配发一定数量的宣传品和技术资料。
5、将代理商列入合作伙伴名单,在本公司发布的广告中免费署名。
6、代理商可以提出广告、参展、推介等产品推广申请,经公司审核后,公司可承担部分费用。
7、对确系有质量问题的产品,公司将以货易货。
第六条:附则
1、科威公司、代理商须自觉接受本制度约束,若一方违反本制度之规定,代理关系终止。
2、代理商因其他原因需终止代理关系,需向本公司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。
3、代理商之间发生业务竞争和冲突,本公司依据公正、公平的原则按其各自授权范围予以调解。
4、本公司与代理商之间的经济纠纷,由本公司所在地法院裁决。
5、本制度作为代理合同之附件与代理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6、本制度解释权属本公司市场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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